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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增值税专票辩护

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严重违法之举。

倘若要为这种情况进行辩护,首先得思考是否存在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

从主观层面来看,倘若能证实犯罪嫌疑人是在被胁迫或者产生重大误解等情形下实施的出售行为,那这便可能成为一个有力的辩护点。

在客观方面,如果发票并未真正流入社会,未导致国家税款流失的严重后果,也可以将其作为减轻情节予以提出。

此外,要是犯罪嫌疑人有自首行为,或者有立功表现,亦或是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等情况,按照刑法规定,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同时,其积极补缴税款以及配合调查的态度,在量刑时也极有可能被予以考量。

然而,必须明确,这种行为触犯了刑法,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是极为巨大的。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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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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