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里的那些家电,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得到的,那基本都算共同财产。
不过,要是双方事先明确约定了某件家电是个人财产,那就另当别论。
通常来讲,家电可是家庭生活离不了的必需品,到离婚的时候,一般都得进行分割。
分割的办法,可以由夫妻双方一起商量着来。
要是商量不拢,那法院就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决,像家电的价值高低、购买的时间早晚、使用的状况怎么样之类的因素都会考虑进去。
比如说,比较新而且价值比较高的家电,可能就会直接实物分割,一人分一个;可要是有些家电已经用了好多年,价值也不高,那就可能会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让一方得到这个家电,同时,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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