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对于财产分割所做的约定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从合同的层面来讲,夫妻财产约定属于双方共同的法律行为。
一方面,此约定一定要建立在双方都自愿,并且经过平等协商后达成一致的基础之上,绝对不能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不良情况。
另一方面,约定的内容也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像不能故意逃避债务这类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倘若约定满足了上述条件,那么在夫妻之间就会有很强的拘束力。
而在对外的关系中,如果第三人知晓该约定,就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来清偿债务;要是第三人并不知晓该约定,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清偿原则去处理。
同时,为了能更好地增强其证据效力,这种约定最好是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