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常被认定为抽逃出资:其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以虚增利润来进行分配。
倘若公司并无实际盈利,却通过编造报表显示有利润并实施分配,这就意味着将公司资金非法转出,对公司权益造成损害。
就像股东与公司编造一个借贷关系,随后公司把资金转给股东,然而实际上根本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
其三,利用关联交易把出资转出。
比如通过与关联公司进行不符合常理的高价买入或低价卖出交易,将资金从本公司转移出去,这种交易背离正常商业逻辑和市场价格,以此达成抽逃出资的目的。
抽逃出资行为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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