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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挪用资金罪中挪而未用判决

挪用资金罪中“挪而未用”的情形较为繁杂。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涵盖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等行为。

倘若“挪而未用”致使资金脱离了单位的掌控,且行为人具备挪用的故意,通常也会构成该罪。

司法判决方面来讲,法院会全面考量诸多因素。

像挪用人是否已完成挪用行为的关键环节,资金脱离单位掌控后所面临的风险态势等。

倘若有证据显示挪用人主观上存有挪用并非法占有的故意,即便尚未实际动用资金,也极有可能被判处有罪。

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需依据案件中的具体证据情况、挪用人的主观目的以及是否给单位带来潜在风险等多种因素,按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来进行判定。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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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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