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刑事案判缓刑结果不服,被告人、自诉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可直接用书状或口头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二)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在获得被告人同意后,也能够提出上诉。
(三)上诉需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是十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