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一天起算,为期三十日。
在这三十天时间里,倘若任何一方内心不想离婚,都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一旦三十天的期限届满,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倘若没有进行申请,那就等同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里要特别留意,此规定仅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哦。
要是属于诉讼离婚或者其他的一些情况,那么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就不适用啦。
它为那些准备离婚的夫妻提供了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让他们在决定是否离婚时更加慎重。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