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及服务领域,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字母完全一致的标识,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商标侵权中的“相同侵权”情形。
不过,要是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并且该商标并非驰名商标,通常是不会构成侵权的,这是依据商标分类保护原则而来。
但与此同时,还得考量是否存在恶意注册、使用等特殊状况。
比如,恶意抢注那些知名的商标到其他类别上,即便原商标权人在该类别上没有商标权,也有可能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去主张自身的权利。
另外,要是商标仅仅是字母相同,然而字体、设计以及颜色等方面存在着极为显著的差别,那也很可能不会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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