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表明只归夫或妻其中一方,那此股份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倘若没有这样的明确指定,依据《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得来的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即便属于共同财产,若遇到公司运营管理等特殊情形,像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的取得、转让有着特殊限制规定等,在处理相关权益时,必须充分考虑这些规定所带来的影响。
比如,若公司章程规定某些继承得来的股份不能直接参与公司运营管理,那么在处理这些股份的相关权益时,就不能忽视该规定,需按照章程要求进行妥善处理,以确保各方权益的平衡与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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