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身体健康的情形下,女儿所宣称的“放弃继承”压根儿就不具备效力。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被继承人还未离世时,遗产压根就还没成形呢,自然也就谈不上继承的起始,更不可能实施有效的放弃继承行为啦。
倘若女儿仅仅是说出以后不想继承父母的遗产,那仅仅只是一种内心意愿的表达罢了。
只有等到父母去世后,在对遗产进行处理之前,如果女儿确实不想继承,那就得以书面的形式做出放弃继承的表明,要是没有任何表示的话,就会被视为接受继承。
并且,这种书面表示必须得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其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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