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所获的工资、奖金以及生产经营收益等,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倘若双方未作特殊约定,那么共同财产一般会均等分割。
然而,也有特殊情况,像一方在家庭中付出较多,比如全身心地照顾家庭、抚育子女等,在财产分割时就可适当向其倾斜。
倘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那对该方就应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婚前的个人财产,像婚前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等,依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参与分割。
此外,要是夫妻之间有财产协议对财产的归属作出了约定,那就按照协议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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