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现本身是不具备专利权的。
专利法主要是对发明创造予以保护,这里的发明创造涵盖了发明、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
发明指的是针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而提出的全新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则是关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方面,所提出的适合实际应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整体或局部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还有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等进行的富有美感且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然而,像对自然规律、自然现象等这类科学发现,它只是将原本就存在的事物或规律揭示出来,并非是人为创造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等可获得专利的客体,所以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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