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倘若申请人从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本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的那一天起算,在接下来的 12 个月之内,再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针对相同的主题提交专利申请,那么就具备享有优先权的资格。
这便是本国优先权所规定的时间范畴。
值得留意的是,此期限为 12 个月,只要在这个期限内提出关于相同主题的申请,就能够主张本国优先权。
优先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后续的申请会被当作是在首次申请的申请日那天提出的。
这对申请人而言极为有利,能让他们更好地完善专利申请的内容,比如添加实验数据等,并且还能保留较早申请日所带来的优势,为专利申请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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