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经营管理专题 > 诉讼过程中被告变更股东

诉讼过程中被告变更股东

首先,需要弄清楚的是公司涉诉的类型,是公司内部的纠纷劳动合同纠纷股权争议纠纷还是涉及到公司内部业务产生的诉讼类型,这对判断诉讼对涉诉后进入公司的股东或者涉诉期间退出公司的股东都有影响。

其次,需要提供的是股东新入公司或者退出公司所签订的入股协议或者退股协议,按照《民法总则》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协议内部未有特别约定责任划分,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新入股东并不对公司之前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责任由转让股份的股东或者退出股东以其出资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如果在合伙企业当中,则新入股东即需要对入股前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了。

最后,需要区分企业性质,因为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公司对新入股东及退出股东在债务承担方面的规定是不一致的,当然,如入股或退股协议中写明了责任划分,则按照协议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入股或退股协议均是针对公司内部的,而外人是无法知道公司内的入股和退股协议的,因此在工商登记中的股东都需要对外先承担债务,而后在根据股东间签订的入股或退股协议的约定,向最终担责方追偿损失。

最新修订:2024-02-2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