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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未检科和批捕科

未检科主要承担着未成年人检察这一重要工作。

它的职能极为丰富,既要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包括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等工作,又要开展相关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同时还肩负着犯罪预防的重任。

未检工作始终遵循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牢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批捕科(现今大多已变为侦查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能是细致审查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否满足逮捕条件

在审查过程中,会综合考量案件的证据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诸多因素。

倘若符合逮捕条件,便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不符合,则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这一举措是对侦查机关的有力监督制约,能有效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等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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