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其送达期限并未有统一且全国性的明确法律规定天数。
各个仲裁机构会依据自身的仲裁规则来确定送达期限。
像有些仲裁机构要求仲裁庭在裁决作出后的较短时间内,像 5 日或者 10 日等,就将裁决书送达给当事人;而另外一些仲裁规则则只是规定在合理时间内送达就行。
倘若超过了仲裁机构仲裁规则所规定的合理送达期限,当事人依然没有收到仲裁裁决书,那么他们就可以向仲裁机构进行询问和催促,让其尽快送达。
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只有仲裁裁决书送达了,当事人才能够知晓仲裁结果,也才有可能根据此结果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比如申请执行等,从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