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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个人独资定义和区别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定义和区别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2024-03-04 23:59:32 已帮助27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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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个人独资定义和区别
1、注册个人独资公司为法人,有永久延续性。

而合伙则不是法人,随合伙人丧亡而解散。

2、注册个人独资公司与其成员属不同法律主体,两者权利义务不同。

合伙企业与和各合伙人唇齿相依,资产和义务互通。

3、作为法人,注册个人独资公司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责任;

合伙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合伙的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

无限合伙的合伙人互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中的无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

4、注册个人独资公司的行动准则是公司的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凡接受该大纲和细则的人,可通过持有股份而加入公司,成为公司的成员。

但除董事、经理外,公司的成员并无经营权。

各合伙人之间是通过合伙合约联接起来的,没有各合伙人的同意,第三人不能加入合伙。

各合伙人(除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外)都能代表合伙和其它合伙人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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