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诉讼专题 > 补充侦查以几次为限

补充侦查以几次为限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体系里,补充侦查有着明确的限制,以二次为上限。

补充侦查其实就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本的侦查工作基础上,针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进一步去调查,补充相关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就那些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而言,必须要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完成补充侦查。

要是经过了两次补充侦查,而人民检察院依旧觉得证据不够充足,不符合起诉的条件,那就得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这一规定的目的十分明确,一方面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不会因为案件的拖延而遭受不公正的对待;另一方面,也对侦查和检察工作的质量以及效率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促使相关工作更加严谨、高效地进行,避免案件陷入长期无法定论的困境。

最新修订:2024-10-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