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取得所有权主要包含以下这些方式:其一,生产。
凭借人的辛勤劳动,创造出全新的财产,进而获取该财产的所有权。
就像工厂里制造产品,生产者自然而然地对自己制造出来的产品拥有原始所有权。
其二,先占。
怀着占为己有的意图,抢先于他人占有那些无主的动产,从而取得其所有权。
例如在合法的情况下,对无主的野生动物进行猎取等行为。
其三,添附。
它涵盖附合、混合和加工这几种情况。
附合是不同所有者的物结合在一起,若分离会导致物受损或花费高昂;混合是不同所有者的动产相互混杂合并;加工则是对他人的物品进行改造加工。
添附之后,通常由原物价值较大的一方获得所有权,或者按份共有。
其四,善意取得。
当无权处分人把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时,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是善意的,那么受让人就能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