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时,务必明确该决定具有溯及力。
按照《专利法》的规定,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应被视作自始至终都不存在。
倘若专利权人对无效宣告的决定不满意,那么从收到通知起的三个月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需重新对被宣告无效的理由进行审视。
倘若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出现了程序违法,或者对专利文件的理解存在偏差等状况,便可在诉讼中向法院进行阐述。
对于已经执行的专利侵权判决、调解书,以及已履行或被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还有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它们都不具备追溯力。
不过,要是由于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了损失,就应当给予赔偿。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