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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刑拘留期限

公安机关对待被拘留的人,倘若觉得需要实施逮捕,就得在拘留后的三天之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

要是遇到特殊状况,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够增加一天到四天。

像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延长到三十天。

人民检察院从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天内,要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通常来讲,刑事拘留的期限是 3 天,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长 1 至 4 天,对于流窜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则能延长至 30 天,再加上检察院审查批捕的 7 天,这样算下来最长能达到 37 天。

这一系列的规定旨在确保司法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既保障了社会的安全秩序,也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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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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