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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发现专门管辖

专门管辖,指的是各类专门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方面所拥有的职权范畴。

当在审查起诉阶段碰到专门管辖的相关事宜时,首要任务便是清晰判定案件是否属于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的管辖范畴。

倘若案件本应归专门法院管辖,却被错误地移送至普通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此时检察院就应当把案件移送至具有管辖权的专门法院所对应的检察院。

这其中体现了管辖权的法定性与准确性的重要性,能保证案件得以在恰当的司法机关得到妥善处理,严格遵循相关专门法院的受案范围规定,有效避免因管辖错误而引发的司法程序混乱等一系列不良后果,从而维护司法的公正与有序。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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