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民事案件,先确认适用程序。若为普通程序,四个月未出判决可能正常,可耐心等待;若为简易程序,可能超期,此时可联系法官询问。
(二)对于刑事案件,查看是否还在一审公诉案件规定的时长范围内,若在则可能合法,可进一步联系法官了解情况。
(三)不管是民事还是刑事案件,如果存在案件复杂、需鉴定评估、补充调查取证或中止审理等情况,判决时间会延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询问案件进展和未出判决的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