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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录音能作为证据吗

手机录音能作为证据吗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2-20 02:49:48 已帮助276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手机录音能作为证据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录音不是不可以作为证据,而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也就是说你只有录音一个证据是不行的,因为录音的技术问题并不复杂,有很多不确定性。

所以不能单独作为证据,需要其他的证据如书证、人证等相互佐证。

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往往会涉及到录音资料证明效力的认定。

视听资料是内地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的证据种类,包括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等,而录音资料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

对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而私自录音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视听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这个问题,2002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是这样规定的: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这就是说,只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而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0条规定: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人民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根据该规定,视听资料具有证据效力,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该视听资料是通过合法手段取得的,即具备合法性,首先,取证行为本身必须合法,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例如,在他人住处擅自安装窃听装置进行窃听获取证据的行为明显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是违法行为。

其次,取证行为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德。

二是视听资料必须无疑点,即具备真实性。

三是有其他证据佐证。

在具体的案件中,如果该录音证据真实、合法,且与案件有关联性,具有证据效力,一般会予以采信。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其中包括,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同时该法还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可以确认其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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