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属于
刑事责任,但刑事责任不一定都是“坐牢”。
刑事责任是指罪犯因为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类别。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
上述刑事责任中的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执行须要对罪犯进行关押,关押在监狱或看守所执行,可以理解为老百姓俗称的“坐牢”,所以刑事责任和“坐牢”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刑事责任包含了“坐牢”,“坐牢”不包含刑事责任。
从上述解答可知,即使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符合法律条件并获得有效辩护,不一定都需要进监狱服刑、“坐牢”。
不进监狱服刑主要有两种情况:
获得缓刑或者管制的判决。
因此,涉嫌刑事犯罪应第一时间获得法律帮助,争取获得缓刑等最轻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