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批捕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期限

批捕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期限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两个月,但是案件比较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另外遇到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可以申请再延长两个月。

如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还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案件到检察院以后,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情况下应该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同时,检察院认为案件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案件到法院以后,一般情况下,法院应该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情形之一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还可以再延长一至三个月。

因此一个案件的整个流程时间是很长的,但是一般案件不会用这么长的时间。

最新修订:2024-02-2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