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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开庭与裁决程序

仲裁开庭程序具体如下:在开庭前,仲裁庭会精心确定好开庭的日期,然后及时通知给双方当事人,让他们做好准备。

等到开庭那一天,首先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认真核对当事人的身份等相关情况,紧接着就宣布正式开庭。

随后,双方当事人开始依次进行陈述,拿出证据并进行质证。

在此过程中,仲裁员会针对案件的事实进行深入的询问和调查,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而在裁决程序方面,仲裁庭在完成审理工作后会进行细致的评议,依据事实以及相关法律作出最终的裁决。

裁决书会清晰地写明仲裁请求、争议的事实、裁决的理由以及裁决的结果等重要内容。

裁决自作出的那一刻起就具备了法律效力

当事人必须按照裁决书所规定的期限,自觉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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