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合伙联营专题 > 合伙企业解散能够承担清算损失

合伙企业解散能够承担清算损失

合伙企业在解散之时,清算损失的承担有着特定的规则。

通常情况下,合伙企业的财产会优先用于清偿债务

倘若财产数量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普通合伙人就需承担起无限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他们得用自身的全部财产来清偿企业的债务,其中自然也包含了清算损失。

有限合伙人则是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度,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责,在清算损失的分担上也是如此。

另外,倘若合伙人之间存在关于清算损失分担的特殊约定,并且该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可以依据此约定来进行分担。

总之,清算损失的承担是由合伙人的性质(普通或有限)、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所决定的。

最新修订:2024-10-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