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需多方面考量。
从危害结果角度来看,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像致使多人丧命;或是引发巨大经济损失,如直接经济损失达数千万元乃至更高数额等,都能体现其严重性。
从行为恶劣程度而言,长期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多次玩忽职守且屡教不改,亦或是在极为重要的工作环节或紧急状况下玩忽职守,更凸显其恶劣本质。
此外,对社会秩序、公共安全等产生极为严重的破坏影响也不容忽视,例如导致某地区社会秩序严重紊乱,重要公共设施长时间无法正常运行等。
并且,这些情节需综合案件的具体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司法实践经验进行准确判断,以确保对玩忽职守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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