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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红利计税依据

股东红利计税依据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其一,个人股东获取的红利,是以每次所获分红收入额当作应纳税所得额

尤其在从上市公司获得股息红利时,会依据持股期限设定不同税收政策。

倘若持股期限超过 1 年,那么股息红利所得暂时无需征收个人所得税;要是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包含 1 个月),其股息红利所得需全部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若持股期限处于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包含 1 年),则暂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其二,对于企业股东而言,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这里的免税指的是居民企业直接对其他居民企业进行投资所取得的投资收益。

不过,若存在非居民企业股东等特殊状况,就会有不同的税收规定。

最新修订: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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