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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开庭至宣判最长多长时间

在民事案件领域,通常立案简易程序需在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则要六个月。

若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再延六个月,若仍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一审普通程序,受理后两个月内要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

像可能判死刑附带民事诉讼以及有特定情形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若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可延长至一个半月。

行政案件中,人民法院需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若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也需延长,则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新修订: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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