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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当庭提出笔迹鉴定

倘若被告在法庭之上提出进行笔迹鉴定,这实则是被告所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

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在诉讼的进程当中,针对那些存在争议的笔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司法鉴定,以此来查明真实的情况。

首先,被告务必向法院递交一份书面的笔迹鉴定申请,要清晰地指明鉴定的对象,例如某份合同上的签名之类的,同时明确鉴定的目的,并且预先缴纳鉴定费用。

法院会对该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倘若觉得此笔迹鉴定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有着必要性以及关联性,通常情况下会准许。

接着,法院会挑选出具备法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开展鉴定工作。

鉴定机构会依照专业的鉴定方法和标准,出具相应的鉴定报告。

这份鉴定报告在庭审的过程中是可以被当作证据来使用的,双方均可以对鉴定结果进行质疑和辩驳。

最新修订: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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