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指控著作权侵权,可先判断是否属于合理使用情形,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等,若符合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二)查看是否属于法定许可情况,像报刊转载已发表作品等,若属于需支付报酬但不构成侵权。
(三)确认是否存在权利耗尽情况,即合法取得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后处分该原件或复制件的后续发行行为,不构成侵权。
(四)看作品是否不受著作权保护,比如已超过保护期进入公有领域或不具有独创性。
(五)检查有无权利人许可,包括明示或默示许可。
(六)若权利人主张赔偿,可看诉讼时效是否经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