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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道路交通被扶养人生活费

在河北的道路交通赔偿范畴中,被扶养人生活费有着明确的规定。

所谓被扶养人,指的是受害人依法必须承担扶养义务的那些人,像未成年人,或是丧失了劳动能力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等。

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要依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进行。

若是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就计算到十八周岁;要是被扶养人既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就计算二十年,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则按五年计算。

倘若存在多个被扶养人,那么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能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最新修订: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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