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争期间,涉及到对预备役人员拒不履行军事征召义务或完成军事训练的神圣职责的问题,这种犯罪即为“战时抗拒军事训练罪”。
具体来说,这是指预备役人员在战时故意逃避、躲避或者排斥军事征召和训练,情节程度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此类预备役人员在战时拒不执行军事征召或训练任务,如果其行为满足下列任何一种情况,都应当被依法纳入司法程序进行调查、起诉并惩罚:
(1)该人为抗拒征召或者军事训练而没有合理理由,经过相应的教育仍然不知悔改的;
(2)该人为了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采取了暴力行为、威胁言论或者欺骗性手段,甚至可能采取自我伤害、自残等极端措施;
(3)该人还试图组织、串联其他人也同时拒绝征召或接受军事训练,并加大这类行为的影响力;
(4)除了上述几种情况外,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也都包含在内。《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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