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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和被害人接触

辩护律师如何与被害人见面的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直接约被害人见面,不过,如果被害人家属不想见,律师也没有办法。因为这是被害人家属的权利。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律师可以直接调查取证。

但是,在刑事诉讼中,刑诉法对律师调查取证稍微做了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律师向被害人调查取证,需要经过检察院或法院许可并经过受害人同意才可以进行。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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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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