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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关于恶意转移财产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离婚之前搜集证据、进行财产保全是非常关键的维权手段。通常最好维权方式就是在离婚诉讼前就把相关证据搜集好,尤其是财产方面的证据。财产证据收集好了,就防止了对方当事人再隐瞒财产。

综上所述,有些夫妻在准备离婚之前会转移家庭财产,这种行为主观上存在恶意,其转移财产就是为逃避分割的责任。作为另一方,发现对方有类似行为,可以通过查询存款账户、调查对方收入情况等方面收集证据。拿到明确证据后,即使是签了离婚协议书也能重新起诉。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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