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了书面合同,但无签字或者盖章要怎样办?法律限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两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按照合同法的限定,当事人订立合同,能够采用书面形式、表面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限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商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在合同书中两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无两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商量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两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但是,两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也只是形式问题,实质上应当追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如果一个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已经履行,而仅仅是无签字盖章,就认定合同不成立,则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因此,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上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另一方不接受的,该合同不成立。
2018-12-30 00:03: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