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一个已婚男性对第三者导致身心伤害,会不会因为这隶属夫妻共有财产他无权自行赠与而使协议任意终止,或者之前已给的赔偿?

安徽 - 宿州 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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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一个已婚男性对第三者导致身心伤害,会不会因为这隶属夫妻共有财产他无权自行赠与而使协议任意终止,或者之前已给的赔偿?

你好,
一、房屋置换后仍登记在老公名下,是老公的个人财产离婚中此房屋不参与分配,但老公要提供完整的房屋置换证据,否则就是夫妻的共有财产
二、老公与母亲有协议,要认定协议的效力同时经联盟其他证据来认定。
三、置换房屋证上写上两个人的姓名是夫妻的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依法平均分配。
四、女方爸妈的财产赠与或遗愿,都要看赠与或遗愿的内容,可否与男方有关。

2018-12-29 13:24: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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