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待遇
1、准则:享受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薪水;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人本人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兼顾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具体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限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薪水,是指工伤工人因工作遭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交费薪水。本人薪水高于兼顾地区工人平均薪水300%的,按照兼顾地区工人平均薪水的300%计量;本人薪水低于兼顾地区工人平均薪水60%的,按照兼顾地区工人平均薪水的60%计量。
2018-12-13 19:50: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