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意暴打他人,若使人轻伤或重伤,则构成有意伤害罪,应承受刑事职责。若使人轻微伤的,则隶属违法治安管理做法,公安机关根据就具体情形予以拘捕、罚金。
二、砸他人车辆的,若损失数额达到5千元以上的,则构成有意毁坏财物罪,应当承受刑事职责。
三、以上做法,应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置。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应将诉讼意见书,连同案卷手续、证据移交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足,应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职责。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有意伤害罪】有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使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使人丧命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使人重伤导致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限定的,依照限定。第二百七十五条 【有意毁坏财物罪】有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暴打他人的,或者有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捕或者五百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捕,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金:
(一)结伙暴打、伤害他人的;
(二)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岁的人或者六十岁以上的人的;
(三)屡次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暴打、伤害多人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足,并且写出诉讼意见书,连同案卷手续、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足,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职责的,应当作出诉讼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限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手续、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2018-10-26 08:29: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