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需要明确您是合伙公司退伙,还是有限职责公司退股。如果是合伙公司退伙,根据法律限定,合伙协议商定合伙时限的,在合伙公司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能够退伙:
(一)合伙协议商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认可;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背合伙协议商定的义务。合伙协议未商定合伙时限的,合伙人在不出合伙公司事务执行导致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能够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时分配的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和债务。入伙的原物退伙时原则上应予退还;一次罢免有困难的,能够分批分期罢免;退还原物确有困难的,能够折价处置。如果您之间是有限职责公司您想要退股,能够通过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以及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等方式退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认可。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认可,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认可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分别意转让的,分别意的股东应当买下该转让的股权;不买下的,视为认可转让。
2018-10-19 21:46: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