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指认蹂躏被派出所强制关押48小时后,又办监视寓居,第三天下午通过验血证实是误会才能够自由(10小时后抽血),这种情况可否能够要求赔偿。

河北 - 廊坊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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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限定,监视寓居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诉讼工作的顺手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范围,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法律限定,能够看出来,监视寓居只是后续的刑事强制措施,不需要进行特别的笔录制作,除非是监视寓居期间发生新情况。所以,也就无所谓24小时内制作笔录的要求。

2018-10-16 11:1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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