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值超出1万元,逾期超出3个月,经过银行催收,仍然不还的,银行除了诉讼,还能够报案,涉嫌信用卡诈骗。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限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限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限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限定的“以违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无还钱本领而大量透支,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糟塌透支的资本,不能返还的;
(三)透支后逃奔、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本,隐藏财产,逃避还钱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本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违法占有资本,拒不返还的做法。
2018-10-15 21:33: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