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伙公司无偿债本领时,合伙人对合伙公司的债务承受无限清偿职责。如果某合伙人向合信公司提供了借贷,或有未提取隶属他个人的薪水和奖金,应先用这部分债权应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偿付;若已无个人财产能够抵偿,这一损失由其他合伙人承受。这一流程在合伙人个人也遭到破产时,就有例外。在该合伙人在合伙公司的债权或未提取的薪水或奖金应先偿付个人债务,而不是先去抵消合伙人资本账户的借方余额。 合伙公司清算流程可分以下四个步骤:
(1)变卖公司资产;
(2)确认清算损益、支付清算花费;
(3)要回债权、清偿债务;
(4)分配剩余资产
2018-11-26 20:37: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