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个职业学校的实习生,去到某家汽修厂工作,未达到合同解除合同时间去职,去职后一个月后回去收薪水,雇主为经过本人认可而且本人未知情的情况下买好一个超贵的保险,并从薪水上扣除所买的保险费,这合法合法吗,我

内蒙古 - 呼伦贝尔市 涨工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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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法务团

地区:内蒙古 - 呼伦贝尔市

应视为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量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能够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合同法》第19条限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时限内。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商定劳动合同时限的,即不存在试用期(实习期),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要求用人单位足量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延你的薪水,能够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拖延薪水,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能够下达行政处罚处置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你能够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延薪水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2018-09-13 07:14: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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