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已奏效,被告也愿配合解决,但拆迁办要一张协助执行通知书才给备案,这情况不隶属强制执行范畴,难道必须按强制执行申请并交执行费吗?法院可否应该免费提供呢?

辽宁 - 营口 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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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长法务团

地区:辽宁 - 营口

协助执行通知书肯定要执行的,如果不执行的,可由法院予以民事制裁措施。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强制执行通知书的主要差别在于相另一方分别:强制执行通知书是发给被执行人的文书,其目的在于要求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并告知不自觉履行可能要承受的法律职责。协助执行通知书是法院因履行职务的需要,如需解决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过户等手续,而向被执行人以外的其它有协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出具的法律文书。

2018-09-10 06:46: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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