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认定,并无全国层面的统一限定,在行政执法经过中参照的是各省市的有关限定。如:
1、《河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准则》限定,赌资较大,是指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裁量准则(试行)》限定,个人赌资在人民币100元以上的,属赌资较大。《山东省公安厅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准则(试行)》限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是指人均参赌金额在1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400元以上。《四川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准则》限定,现场收缴赌资价值合计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属赌资较大。
2、相关法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要求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捕或者500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捕,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金。
2018-09-07 05:06: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