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裁定的,能够予以司法拘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法律限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做法之一的,人民法院能够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金、拘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六)拒不履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限定的做法之一的单位,能够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职责人员予以罚金、拘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裁判、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裁判、裁定有本领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照前款的限定处罚。
2018-05-16 21:50: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