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给我一个老同学2万块钱,他当时说过段时间就还我,我没有借条或者借款合同等可以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据,当时只达成了口头的协议,事情发生了快一年多了,这个算什么

山西 - 太原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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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法务团

地区:山西 - 太原


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本案属于借款合同纠纷
2、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对方向您借款,如果明确约定了还款时间的,到期后您可以要求对方还款;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时间的,您可以随时要求其返款,但需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
3、本案的关键点有二,
(1)您没有借条或者借款合同等可以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据,不能举证的后果可能是败诉(建议尽可能与对方协商还款,协商的过程中收集对方欠您钱以及钱的金额录音或者聊天截图等证据);
(2)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如果在这两年内没有向对方主张自己的债权,则诉讼时效已过,如果对方不愿意还款且在法庭上以诉讼时效抗辩,则您的债权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2018-04-20 13:55: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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